为贯彻落实新区工委(区委)、管委(区政府)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创建推广工作的意见》(青西新发〔2016〕16 号)和青岛西海岸新区品牌创建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进一步规范“瑯琊榜”品牌评选工作的意见》(青西新品牌组办〔2020〕1 号)有关精神,为更好培育新区品牌,提高“瑯琊榜”品牌含金量,经研究决定,自10月27日起启动第四批“瑯琊榜”工业品牌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在黄岛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纳税(不含青岛前湾保税港区,下同)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(汽车整车企业可放宽至分公司)。
(二)生产经营状况良好,具有较高的社会信誉、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;无重大失信行为;近三年未发生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。
(三)符合国家导向、市场前景广阔,管理基础和经济效益较好,生产规模和经济效益位居行业前列,综合实力较强的工业企业。
(四)拥有自主品牌,具有一定的品牌管理基础和完整的品牌战略管理体系。
(五)重视科技创新,科研投入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;能够主动实施标准化、信息化和现代化管理。
二、评选流程
(一)申报(5个工作日)。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,企业根据要求自行申报,申报材料格式参照附件1。
(二)初选(5个工作日)。由区工信局对申报企业情况进行初审,在征求品牌中心、金融、人社、生态环境、应急管理、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,择优确定参选企业品牌名单。
(三)网络投票(7天)。采取线上投票等方式,开展“瑯琊榜”工业品牌参选企业宣传和投票。
(四)专家评审(1天)。成立以区外专家为主的专业评审小组,对参选企业品牌进行专家论证。
(五)综合评定。按照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综合排名,确定拟上榜企业名单。
(六)公示(7天)。将拟上榜企业名单进行社会公示,有异议的由区工信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,确有违法违规、弄虚作假或其它不适宜推荐的企业,取消其推荐资格,按照综合排名依次递补。
(七)公布。提交管委(区政府)会议决策,对上榜企业品牌由管委(区政府)行文公布。
三、评分标准
见附件2。
四、奖励政策
根据《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、科技创新、大数据和信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》规定,对新区“瑯琊榜”工业品牌上榜企业,每家给予 20万元的宣传推广费用补贴。
五、有关要求
(一)企业需选择优势、特色的产品,采取“企业+产品”的形式进行申报,如“海尔冰箱”、“海信电视”等,申请产品必须具有国家、行业或企业备案标准。无标准产品、无注册商标、无质量体系认证的不予受理。
(二)各大功能区、各镇(街道办事处)、各企业要高度重视,积极组织申报。申报企业请填写《青岛西海岸新区“瑯琊榜”工业品牌申请表》(附件1),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。逾期视为自愿放弃申报,不再受理。
(三)往年度“瑯琊榜”工业品牌上榜企业不在此次评选范围。   
 

 
附件:1、青岛西海岸新区“瑯琊榜”工业品牌申请表
  1. 评分标准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0年10月26日